组织生活会制度


工作内容: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各党(工)委统一部署进行,以支部为单位、由支部书记组织召开,每年至少召开2次,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。

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结合学习教育有关要求,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,深入查找支部和党员个人存在的问题,剖析原因,制定措施,切实让每名党员通过组织生活会受到思想教育、经受党性锻炼。组织生活会后,向上级党组织提交组织生活会报告。

同时,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,除按照规定参加单位(部门)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外,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,作为普通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接受党员指出的问题,做好问题整改。

工作时间:7月10日、12月10日前

工作范围:全体党员

主 持 人:党支部书记

关键词:

组织生活会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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